别人一时有难,伸出你的援助之手拉他一把,确实是应该的。但要把这样做的后果想清楚,不能不管他是什么人,什么事都无条件地承担。
一家公司出了一桩严重的事故,上级部门要来追查责任。负责人对下边的人恳求说:“你们就说那天我有事正好不在,是你们自作主张;只要我免予处分,我自有办法保护你们。” 有几个下属竟然同意了。他们中间,各有各的想法。有的认为:“头儿对我不错,关键时刻不能出卖他。”有的则想:“这是大伙的事,也不能叫头儿一人承担,他倒了,我们也没个好,不如先保下他再说。”还有人认为:“头儿要我们保他,不保也不行,保就保吧。”
这种替上司“背黑锅”的行为是十分危险的。
一般而言,有关工作的指示和命令,是由上级发出的,下属只是执行而已。照理说,责任是在上级。
希望通过帮助上级逃避责任来解救自己,是十分幼稚的想法。责任是大家共同承担的,好比好多人抬一块大石头,一个人扔掉了,另一个肩膀上只会觉得更重些,而不可能感到轻松,这是显而易见的。只有大家共同来承担责任,每个人所得到的才是应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事情有大小,责任也有轻重。有的下属习惯于替上级“背黑锅”,万一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再后悔就来不及了。
为了防患于未然,作为下属,平时就该对工作的责任界限分辨清楚,各办其事,各行其责。
不要以为替上级“背黑锅”将来总会有些好处。“好处”应该是光明正大的争取来的,用“背黑锅”的办法去换,既不光彩,也未必合算。或许,上级能给予你的好处,比起你“背黑锅”所受的损害来。只有百分之一。
所以,如果有人来求你,让你替他分担责任时,你一定要搞清这种责任的性质,不可随便答应,以免后患。
当然,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在日常生活,人与人之间的请求、帮忙的事儿像这么严重的毕竟不多,大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事情不论大小,都应小心对待。为人处世,首先要能“方”能“圆”,懂得自我保护,使自己的利益、名誉等不受损害。以下几种情况必须积极为自己辩解开脱,千万不可轻易“背黑锅”。
①如果是一些十分重要的恶性事故,是某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或政治影响的事故,则不管怎么样,都应该据理为自己申辩。这里已经不存在情面和技巧的问题。如果你仍然为顾全上级的面子而把苦果往自己肚子里吞,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②在涉及到触犯国家法律的事情时,也应该毫不客气地、实事求是地进行有力的申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还要为上级或某人掩饰,就只能是害了自己。而且,在法律面前,谁也不可能徇情保护你,也不要寄希望于那些虚假的承诺。
③如果是某些其他人为了推卸责任而往你身上栽赃,或者是有人对你有意见而故意向上级打小报告,陷害你,那么,你完全可以进行申辩,以有力的事实向上级证明你的能力和忠于职守,并揭露那些心术不正的人的种种诡计。否则,你只能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