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321500000012

第12章 责任落实的个体化

前面已经说到,制度作为由人制定的规则,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义行为,并总是依靠某种惩罚而得以贯彻。“制度要有效能,总是隐含着某种对违规的惩罚”没有强制性惩罚的制度是无用的。只有运用惩罚,才能使个人的行为变得较可预见。虽然人们厌恶制裁和惩罚,但触犯行为规范并招致制裁的可能性使人类的合作行为维持较高的水平,而如果没有制裁机制时,合作体系就难逃崩溃的命运。而且,有制裁的制度具有竞争优势,“在与无制裁制度的竞争中,有制裁的制度毫无疑问是最后的赢家。”当惩罚不再适用时,制度也就失效了,也就不能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约束和限制作用了。

在错误或失误行为发生之后,首要的问题就是确定行为的后果责任,确定责任的具体承担者,即确定制裁或惩罚的适当对象,并使责任承担者承担相应的代价和损失。任何行之有效的制度不仅必须依靠制裁或惩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而且必须尽可能将行动的后果责任归之于特定的个人,使其得到相应的制裁或惩罚。汉密尔顿曾明确指出,“对法律观念来说,主要是必须附有制裁手段;换言之,不守法要处以刑罚或惩罚。如果不守法而不受处罚,貌似法律的决议或命令事实上只不过是劝告或建议而已。”并且,那些由法院和司法人员所实施的惩罚和救济,“显然只能应用于个人”。惟其如此,制度对个人的行动才能发生实际的规范作用。这可以说是制度有效运作的基本条件。

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发现有一种“集体极化”现象,即由于集体决定中个人责任的弱化,群体决策的结果比个人决定更容易走向极端、更具冒险性。群体心理学的规律也表明,群体从来不受理性的指引,约束个人的道德和社会机制在狂热的群体中会失去了效力。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如果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由于群体的匿名性和责任分散化,个人被湮没在集体之中。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法律,对这样的“无名氏”是不起作用的。而且“法不责众”的经验也使他意识到,他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的群体中间,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在群体中间,就像“傻瓜、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一样,在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之后,会产生出一种暴烈、短暂但又巨大的能量。所以,如果不能确认个人的责任,责任就会被无情地摧毁。

现实中有个人的责任制,也有集体的责任制,还有不同类型的集体责任制。不过,“所有的理论家都强调集体的真实性、集体决策、集体一致同意,但都忽视了集体能否负责任、是否值得信赖的问题。要让集体负责任,雇用合同必须与集体而非个人签订,但这却从来未发生过。”“长期以来,缺乏责任约束的集体权威是有害而且不可接受的”,这就要求“一个集体若要被赋予权威,其成员必须作为一个集体承担责任。除非如此,否则组织的决策就很难被称为是严肃的。如果一个集体被赋予权威而又不必负责任,出了问题就无法解决,也无法保证少出问题。”在大型的组织机构中,集体决定或集体行动使得参与决策或执行政策的责任链条变得异常复杂,个人的责任被高度分散化了。“当任何人都不知道谁应负责的时候责任就等于零。甚至当责任真正存在时,如加以分割也不能不被削弱”。在一个集体中,当任何人都分担某些责任的时候,实际上无异于每个人都不用负责任。人类社会的普遍经验能够显示,在分担责任的情形中,“每个参加者都由于别人和他连带负责而得到对自己和对世人的辩解”,并且“赏罚总是因共同分担责任而减轻”。其结果就是,“当惩罚施加于集体时,就不可能有正义。”

如果只说某个集体或机构负有责任,而并不将责任延伸到集体中的个人头上,就只能是虚假的和半截子的责任。“关起门来考虑问题的委员会,无人知道,或者除非在某种极端情况下可能知道,究竟个别成员在表决时是赞成还是反对了该项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的责任就不过徒有其名而已。边沁恰当地说过,‘委员会是一种屏幕’。‘委员会’所做的事不是任何人的行为;任何人也不能对它负责。”显然,在委员会之类的集体决策情境中,个人行为的责任边界是模糊不清的,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必然只能是一本糊涂帐,追究个人责任的努力因此将变得非常困难。名义上的集体负责如果没有详细分派集体中每个人的责任,就必然会吞噬个人的责任,并进而诱发个人不负责任的行为倾向,甚至于彻底湮没个人的责任感。在这个意义上,个人责任制要优于集体责任制,明确了集体的每个成员的责任的集体责任制,要优于没有明确个人责任的集体责任制。在严肃有效的制度中,个人必须被设定为正式责任关系的基本单位。责任必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身上,才能确保责任的完全落实。在追究行为责任的问题上,当且仅当个人是责任追究的终极主体的时候,才存在着真实而完全的责任。

哈耶克也指出,“为有效起见,责任必须是个人责任。在一个自由的社会里,不可能有某种一个组织成员的集体责任,除非他们通过协调行动已经使每人都各自负责。公共或分别承担责任都要求个人同他人相一致,因此就会限制每个人的权力。如果让人们共同承担责任,而不在同时规定一个共同的义务和协调的行动,结果便经常是无人真正负责。每个人都有的财产实际上是无主财产,那么每人都承担的责任就是无人负责。”人类的本性决定了,如果不是与个人的利益密切相关,如果不需承担自己行动的代价和后果,个人在行动时就不会做到应有的谨慎和节制。而且,只要具备机会主义的条件,人们就会选择逃避个人的责任和惩罚。所以,仅仅在口头上或字面上讲负责任是不够的。责任追究最后只有落实到单独的责任人身上,才能保证真正的责任归属,才谈得上是真实的、可靠的责任。一切责任制度的设计,如果不能让个人承担与其权力相当的行动责任,就是失败的。一切追究责任的行动,如果没有具体的个人最后为此承担后果,也就谈不上真正的负责。在我国政府历年的“审计风暴”中,如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虚报多领预算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乱收费等问题,仍然是屡审屡犯的主要问题。一些被一再点名的部门依然是审计风暴的主要对象,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深入彻底地追究个人责任。这无疑也是后来者屡审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显然,思想家们已经明确指出了责任只有落实到具体的行动者个人身上,才能发生真实的效力。只有个人才是后果责任的真实承担者,这必须作为建构责任制度、落实责任追究的一条根本原则。在所有的制度结构中,责任只有最大限度落实到具体的行动者个人,才是责任真实而非虚假的唯一保证,才能保证制度效能的充分实现。“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就必须有一个人承担全部的毁誉褒贬。”责任必须而且只能是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身上,个人责任没有替代品,不能转嫁给别人,也不能让他者来替代。如果拿所谓的“领导班子”、“委员会”、“集体决定”、“组织决定”等什么的“名义人”来承担责任,而个人的责任则在这种集体或群体责任的“障眼法”中悄然流失的话,就会出现令人震惊的责任空白,其后果必然只能是听任错误或失误的蔓延而束手无策。

并且,“就名誉而论,当恶行的臭名由许多人分担时,其影响要比单独落在一个人身上要小一些。党争精神容易玷污人们的所有团体思想,往往会促使组成团体的个人行为不当而且过度,而他们以私人身份对此是会感到羞愧的。”那么,“一个人单独负责自然会产生更切实的责任感,和对自己声誉的关切”。一个理性的人,只有对于那些切实属于自己个人职责内的工作任务,才能做到目标明确,专心致志。因为自己的努力和付出,与事态发展的最终结果发生直接联系,也就是将个人努力和个人收益对接起来。这种情况下的个人,才会具有做好事情并防范错误或失误的充足激励,并形成与其任务和职责相关的成就感、责任感、荣誉感。诚如奥斯特罗姆所说,“自由和正义的条件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占上风,即只有且只有个人被认为为其自己行为负责,所作出的判断与个人责任的假定联系起来。然后,自由与正义的代价就在于个人对自己所作的涉及自己和他人利益的决策和所采取的行为担当责任。”

坚持个人化原则即意味着,在特定的责任关系面前,必须有承担责任的主体,而且必须尽可能是确定的个体。换言之,对于特定的后果责任,我们必须能够找到确定的责任承担者。个人化原则的实质乃是要谋求责任主体的确定性和有效性,这既适用于需要承担责任的组织机构,更适用于需要承担责任的组织成员个人。在实践中,特定问题或后果的责任主体可能是具体的组织领导人、部门负责人或组织成员个人,也可能是组织机构的某个委员会之类的集体,但是责任的主体必须是明确而具体的一个主体或者多个主体。至关重要的是,即便是对于那些组织机构或集体的责任,最后也必须要落实到特定的组织成员个人的头上。如此才能说是完成了一个追究或履行责任的完整过程。如果仅仅强调组织机构的责任,而不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组织成员个人,组织机构的“责任”必将吸附、消解或屏蔽掉了组织成员个人的责任。这应当是我国当前民主集中制所应面对的一个严肃问题。

必须承认,在很多情况下,由于信息不充分,特别是确定具体行为后果的因果责任,不可避免受到行动者之外的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确定某项具体责任的承担者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行动者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中行动的,行动过程受到外在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测定行为后果的因果链条往往受到行动者之外的其他因素的干扰。尤其是在道德责任方面,确定一定的责任主体就更加困难了。“在公众生活中,尤其是在组织中,界定道德的代理人,发现那些对决策和政策负道德责任的人这个问题,变得至少与评估决策或政策是否是道德的这个问题一样困难了。”但这些都并不否定“责任落实的个人化”这一原则的有效性。在这种情况下,“责任落实的个人化”原则是指导性、原则性、纲领性的,它至少提醒人们注意和追问“谁来负责任”、“谁负有责任”、“谁应该承担多少责任”等这些敏感而关键的重大问题,并促进责任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

另外,由于行政人员的行为与后果之间存在着分化,因此也需要将其行动责任最后转化到个人头上。比如在国家赔偿问题上,行政人员代表国家行使法定的职权,因此对于行政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为行政人员的行为承担直接的赔偿责任。这里的行动交给行政人员,责任留给国家去负担,因此,只有同时让行政人员个人承担起相应的个人责任,才能更好地促使行政人员谨慎、负责地行使权力。同样,许多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协调等)通常是集体行为,行政过程包含了许多环节和步骤,不同的人参与其中,同时犯下错误的可能是很多人而不是某一个人,那么,对于错误行为的责任追究就不能仅仅是泛泛地指出这种集体性的错误,而且必须要厘清个人的责任,让每个人为其自己的行为负起责任来。

同类推荐
  • 工人政治

    工人政治

    随着工业化大生产的兴起,工人阶级作为新兴力量登上了世界政治舞台,英国宪章运动、法国巴黎公社起义、俄国十月革命……就是由工人阶级主导的一幕又一幕波澜壮阔的历史剧,推动着现代世界向前发展。站在历史的当下,传统意义上的工人运动似乎渐渐偃旗息鼓。然而,工人政治并没有结束。工业化早期的工厂生产结构和模式,及其内部的各种结构关系、矛盾,均发生了巨变,传统工人阶级的形象与含义也有了很大的改变。这一切,使得当代的工人政治正以一种新的形式、新的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
  • 美国人眼中的国共内战:把握中美关系大局

    美国人眼中的国共内战:把握中美关系大局

    1947至1950年是美国与中国外交关系最为关键的年代,如何面对瞬息万变的中国政局发展,一直是美国思索的外交主要议题之一。基于共同的反共理念,美国当然希望国民政府能稳定中国政情,以便对抗苏联在东亚的扩张。但事与愿违,国共在战后的对抗过程中,国民党虽然最初胜券在握,但最后却败退台湾。这种诡谲多端,甚至始料未及的中国政局,深深困扰着杜鲁门政府的对华外交政策。探究这个时期杜鲁门政府是如何制定对华政策,以面对风云莫测的中国政局的,是一项颇具意义的课题。美国对华政策的制定,存在着外交与军事上的考量,前者以国务院为主导,后者则以国防部与其所属的参谋首长联席会议为咨询对象。本文主要的研究目的集中在探究美国军方,尤其是参谋首长联席会议,究竟以何种角度协助杜鲁门政府制定对华政策的。探究军事单位在美国政府对华政策上所扮演的角色,和传统上以国务院的角度为切入点,是有所分别的。
  • 明德善道: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明德善道: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本书命名为“明德善道”,就是我们对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内涵与特征的把握与阐释,也是我们进一步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宗旨与追求。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明德”即认同、践行和彰显美德,亦即秉承以德立校的理念,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地把德育放在首位,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培养政治合格、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 工会主席工作手册(最新工会干部培训与业务指导手册)

    工会主席工作手册(最新工会干部培训与业务指导手册)

    为了把广大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贯彻落实工会十五大精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行动中,因此,非常有必要在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与日常工作业务指导,使得基层工会能够不断推出新举措,指导基层工会工作在各方面的创新发展。
  • 国家软实力

    国家软实力

    软实力在国家发展和竞争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软实力论》界定了硬实力、软实力、巧实力的概念、内涵,分析了三者的相互关系;归纳总结了国家软实力建设的国际经验,分析了美国、俄罗斯等国家软实力建设的经验;论述了我国软实力建设的做法、问题,提升我国软实力的思路;提出了提升国家软实力要坚持的四大原则:国家利益战略、国家营销、国际责任、国民智商。
热门推荐
  • 福盖正行所集经

    福盖正行所集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九天倾凰(全二册)

    九天倾凰(全二册)

    秋家天极王朝开国元勋,世家大族,钟鸣鼎食,但长期被一个如诅咒一般的可怕预言困扰——钦天监预言秋家第四子若为女儿身,必定是妖妃妲己降世,祸国殃民。历代秋家第四女都无法降生,秋叶白正是这一代秋家家主的庶出第四女,母亲为保住她性命,将她女扮男装,送到乡下抚养。秋叶白偶遇江湖奇人,习得一身武艺,女扮男装继承了江湖圣地藏剑阁阁主之位,她生性聪敏,洒脱不羁,却因惦记母亲不得不隐藏身份回到秋家,进入秋家以后无意之间得罪了权倾朝野的摄国公主百里初,险些丧命,后又卷入朝堂成为司礼监千总。秋叶白和百里初实则各怀隐秘,一为假凤,二是虚凰,彼此合作,又彼此防范,而此时一桩惊天大案,将秋叶白牵扯了进去……
  • 穿越到游戏的魔王

    穿越到游戏的魔王

    统治魔界的暴君魔王,意外穿越到犹如游戏一般的都市世界。在这里有和游戏里面一样的异能,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异能。且看魔王如何在异世争霸,重回魔界,登临巅峰。
  • 骑士萝莉塔.4

    骑士萝莉塔.4

    诺兰的灵魂不小心进入了罗伊的身体,兰诺临时占据了身体和柯利尔一起追踪而去。可诺兰的灵魂在返回身体的时候却造成了兰诺和柯利尔的误会。柯斯丁等人在盖卜利尔姐妹的帮助下看到了500年前的真相,原来圣石的能力被分裂给了索比昂卡家族。而玛卡玛修也发现了潜藏在寇西人中的野心家,为防止国内趁着王子登基发动政变,他们决定立即回国。与此同时,艾米也带着柯利尔、诺兰、罗伊回国,帮助哥哥举行登基典礼,而野心勃勃的大祭司果然在这个时候下手了。
  • 乔布斯为什么能:16岁少年兰星宇如是说

    乔布斯为什么能:16岁少年兰星宇如是说

    乔布斯为什么成功缔造了苹果公司?他为什么能取得巨大的商业成功?他以怎样的人格魅力赢得了世界的瞩目?16岁的少年作者以自己独特的视角、灵动的思维、纯熟的写作,从乔布斯的成长、性格品性的养成、事业中的追求与奋争发现缘由,为我们打开一扇别样的门。
  • 诸神之战:众灵

    诸神之战:众灵

    飘渺的圣灵界控制着天星大陆,圣灵是斗灵战士的力量之源,圣阶魔兽的加盟,拥有各种古怪能力的副灵,让洛迦在天星大陆纵横,当洛迦领悟了属于自己的力量,他的目标是圣灵界,成为一个新的圣灵!
  • 神秘邪王的毒妃

    神秘邪王的毒妃

    扶渣男登上皇位,他却为了白莲花把她打入冷宫。最可笑的是,害死她的居然是她视为亲人的人!重生之后,学医书,会制毒,护姐姐,帮养母,只想逃离前世的恩恩怨怨,保护好自己的亲人。邪佞王爷深藏不露,对她痴缠不已。势利、感情,强强联合有何不可!
  • 九元踏天

    九元踏天

    星辰陨落,玉恒剧变,大千世界,群雄荟萃,一个来自魔狱的少年,和着七殇之音,手握日月星辰,脚踏万物乾坤,与神相斗,与魔相杀,巅峰造世界,我命不由天。
  • 顽童

    顽童

    一著名商人马永乔回国后,成功被社会改造的他,一番意外后失忆遇上十年前的自己。他慢慢发现这十年的社会经历让自己变成了个圆滑麻木的人,失去了恋人,朋友甚至梦想,除了事业原来一无所有。昔日的老友,恋人一一登场,他就拿着永不离身的日记本,一张照片和零星的回忆出发,尝试捡回这十年丢掉的东西。等待他的却是一个巨大的阴谋......
  • 星河剑帝

    星河剑帝

    茫茫星河,一片亘古死域。大帝陨落,帝冢归路,求仙无门。少年手持重剑无锋,踏入星河古域,征战茫茫仙路,掀起一片血雨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