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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中央集权制的核心—皇帝制度

秦王嬴政首创“皇帝”一词。虽然只是将人间“泰皇”与神界“天帝”合二而一,各取一字,含义却不仅是二者的叠加。诸种阐发“皇帝”一词深层含义的条条款款,综合说来,就是皇帝制度。皇帝制度与三公九卿的官僚制度、废分封行郡县的政治制度结合,便形成中央集权制度,并居于这一制度的核心位置。

皇帝制度的内容,不外乎正名、正物,诸如名号制度、避讳制度、印玺制度、服饰讲究等等。如果说皇帝制度是秦王朝政治统治的外衣,那么“五德始终说”堪称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正因为皇帝制度在中央集权制度中处于核心地位,也使得在一般人的印象中,一提到中央集权,便想到皇帝以及与皇帝相关的诸种东西,将皇帝制度与中央集权制度划上了等号。从某种程度上,这一误解正好反映了皇帝制度的影响之深远。

“皇帝”的由来

始皇之前,经历了春秋战国诸侯争霸的时代,在争霸之前,是西周实行分封制的时期。西周的分封制,即除王室直接管辖都城周围的领地外,周王将新占领的土地分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建立诸侯国,一来可以大规模向新地盘移民,藉以捍卫王室,再者又可以进一步拓展势力。当然,受封的诸侯又可以在自己的封地内,将其领土进行再分割,由此层层分封,形成金字塔式的政治统治。这些受封者,到争霸时期也纷纷称“王”,原来的公、卿、侯、大夫似乎不足以显示他们的权威和身价。

到始皇统一六国,建立起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比起先前的诸侯王来,功绩自然要在他们之上。不要说是诸侯公卿,就是诸侯们使用过的“王”,此时的始皇也觉得名不符其实,“议帝号”自然成为建立中央集权制的题中之义。秦始皇选择了“三皇”(即天皇、地皇、人皇,其中以人皇最尊,又称泰皇)中的“泰皇”、上古神界的“天帝”,创造出“皇帝”一词作为自己的专用称谓。按照他的最初想法,始皇帝,就是第一位的、最开始的皇帝,后世以数记,则是“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传之无穷”。

就“皇帝”的称谓和中央集权制度在封建历史上的沿革情况来看,始皇的设计的确是一幅宏伟蓝图,由秦到汉,最后在清王朝末代皇帝溥仪的身上画上句号,虽不能达到“传之无穷”,毕竟也延续了2000多年,可谓长久。然而,对于秦王朝自身来说,胡亥二世而秦亡,大多数人莫不视之为是对始皇一世英明的绝妙讽刺。始皇本人无疑可以称得上是雄才大略,但是不知是他高估了后世子孙,还是低估了普天下的“黔首”(始皇时期普通百姓的称谓),竟然忘记了最简单的道理,也是人之常情。试想始皇登上高位,可是迫不及待的正名号,否则便认为是隐没了大秦的丰功伟绩,使大秦的皇皇声威不得流传后世。那么另外一个推倒你的人,岂不是更有资格正名号,哪里可能顺着你的二世三世往后传?这种心理不也正是始皇自己所有的吗?

当然,此是后话,却可以表明,“名号”在封建君王的建朝定制中,是一项基本功课。“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孔子早已有此先见。既然名号重至如此,当然不再仅仅是个代号而已,特别是“皇帝”这种名号。虽然人类自有氏族开始,不管其首领的称谓是什么,都不外乎是宗室、权势的首脑,自进入阶级社会,统治者为了维护其自身或继承者的统治,无不提倡“礼仪为本”,各种规矩堪称礼仪的集大成者。但是,“皇帝”以及围绕它形成的制度,相对于始皇以前,可以说在宗室之尊、权势之首、礼仪之本几个方面,将其发挥到了极至。至于后代的封建统治者,比之始皇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首创者是始皇。正因此,我们将要读到的,就是始皇开始,将“皇帝”的题中之义发挥到极至的几个重要方面。

宗室之尊

从宗法的角度说,中国古代的最高统治者,最初使用的尊号,都带有明显的宗法属性。也就是说,古代君王早在秦以前(按照有文献可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夏朝),已经认为君主就是一家的大家长,他犹如天下臣民的父母。始皇的“皇帝”一词,取人间至尊的人皇(泰皇)之意,一是认为天下大一统,由自己一人执掌最高统治大权,自然便是天下一家的大家长,是所有臣民的父母;二是就皇室内部而言,他作为宗室长子,也自然得担任家长的职责。始皇自诩“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抚恤黔首,朝夕不懈”,这正充分表明,他以养育、教训广大臣民的统治者和监护人自居,其承袭了前代君主们使用称谓中鲜明的宗族意识,尤其是承袭了具有最大影响的西周宗法制观念,这甚至对秦以后的政治制度和王权观念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皇帝”宗法制含义中,至始皇时期,表现得最为充分的有以下几点。

1.宗子至尊。也即宗子享有主祭祖先、作为族兵和族众的统帅,负责管理一切公众事务的权力。如在宗国方面,统一之初,始皇就明确表示要医治创伤,抚恤百姓,他在经济政策上一声令下,全国实行“实田政策”,推广土地私有,这一法令确实起到了调动土地所有者生产积极性,保证国家税收,恢复国家经济发展等积极作用。就皇室内部而言,在位期间,他主持了数位长辈的葬礼,隆重发丧、安葬,完全按照周朝的礼制办事。先是为父王庄襄王治丧;然后是按照亲生祖母夏太后的遗愿厚葬;再后来将嫡祖母华阳太后与祖父合葬;对于他的生母赵姬,尽管生前曾经有过矛盾,但是母后死后他还是将其与父亲合葬于芷阳。从这些史实可以看出,始皇主观上是期望“上荐高庙,孝道显明”的。这也正是始皇作为一位宗室长子所必须履行的,大至治理国家,小至管理皇室的义务。在完成这些职责的过程中,他的至尊之位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2.长子继承制度。在宗族统治中,宗族中的诸子按照立嫡、立贵、立长、立贤等原则排定继承次序,一般说来,嫡长子永远都是名正言顺的继承人。在秦时,还没有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度,但是长子继承已经被大多数统治者接受。就始皇自己来看,他是庄襄王的长子,顺理成章的接过了父亲的权杖,而他自己的继承人,按照史学界大多数人的观点,本来完全应该是长子扶苏的。首先,从扶苏与胡亥角度分析:扶苏本人政治素养很高,《史记》中记载赵高对扶苏的评价是:“长子刚毅而勇武,信人而奋士”,可见扶苏品格高尚,知人善任,能赢得别人的忠诚,另外《史记》中还记载扶苏数次向始皇直谏,尤其是对于焚书坑儒表示的立场,说明他也有不错的政治眼光,符合忠臣孝子的标准;而胡亥则完全不同了,他的昏庸腐朽,在即帝位之后暴露无遗,终于很快使秦皇朝走向灭亡。其次,从始皇方面看:他对长子扶苏还是相当看重的,虽然不满他的直谏,以任命为北伐匈奴的监军作为惩罚,但是这种做法,又未尝不是对扶苏的一种锻炼;而对于幼子胡亥,他的态度最多是一种宠爱或者说是娇惯,距传授皇位还有很大距离。然而最后的事实是胡亥即位,长子扶苏被赐死。这是赵高、李斯、胡亥等的野心合谋,长子扶苏的误会自杀以及始皇自身等多方面原因综合造成的。史学界推测始皇迟迟不立太子的原因,概括起来,一是始皇贪恋个人权势,二是始皇自信能够长寿,三是因为扶苏的母亲不受宠爱,其子也必然容易受到偏见左右,四是扶苏的数次直谏,给始皇留下了深刻的负面印象,使始皇深感扶苏掌权还不是时日。这些推测自然各有其道理。至于历史对胡亥的继位,采取的完全是怀疑的态度。这些都表明,长子继承制已深入到人们的观念中,随着后世的发展,嫡长子继承制度确立,至清代又有变化,当然这是后话。

3.宗庙祭祀。宗庙在宗族社会,是祭祀祖先、凝聚族众的场所,也是宗子借祖先和神明的威严号令族众的场所。始皇做了皇帝之后,举行过多次祭祀仪式,其中历史提及最多的就是泰山封禅。尽管此种祭祀,因为自周朝以来荒废太久,仪式的具体操作方式都没有人能知道,但始皇还是按照自己的理解,自编、自导、自演了祭祀天地神明的大戏。始皇之所以如此看重这项祭祀活动,不计较形式,不单是为了使他的大一统统治,有一个名正言顺的开始,而且也是借此向神明表示敬意,向四海传播大秦的威名。

权势之首

“皇帝”一词,包含着标榜秦王朝的伟大功业,远布秦王朝声威的意图,用于始皇自身,既有对他执掌人间大权、享有君权神佑的概括,又有昭显至尊至贵身份的意味。

从人间至尊至贵的角度看,始皇可以说是将他应享有的权利运用到了极至。统一后的秦王朝,军事上经历了北伐匈奴、南征百越;文化上实行了统一文字、焚书坑儒;经济上进行了统一度量衡、实田定赋;建设方面更是不可尽数,修灵渠、筑万里长城、造阿房宫、建骊山陵等等。始皇可以说是毫不掩饰地表现出他的好大喜功、骄奢豪横、惟我独尊。他对权势的操作一至如此,后人给出的评价也是毁誉参半,否定者认为是好大喜功、贪恋权势、刚愎自用、刻薄寡恩;赞誉者则视之为积极进取、勤于政务、果断刚决、法纪严明,也许始皇本人都只得承认,他们各有道理。

“天赋君权”是至尊至贵的重要依据,而“皇帝”正好可以在至尊至贵外,再加上一个至圣。自古以来,对天神、地祗、祖宗亡灵的祭祀大权,都是中国王权的重要构成之一,它们分别象征着对君权神授、政治经济安邦、宗嗣继承表示的敬仪。古人相信君权神佑,就始皇本人而言,他去泰山封禅,往东海求仙,以祖龙自居,甚至感叹“吾慕真人”,都表明他对皇权受之于神明的认同。他不仅要对这种神明的恩赐表示感谢和敬意,还要追求神界的生活,渴求自己能够重获神子之身,享长生不老之乐,让现实的荣华富贵、至尊至圣永远不会消失。因此,始皇至死不渝地追求能与神仙相见,几度到东海求仙,其统治期间也很看重方士,将之列位70博士之中。

“皇帝”的神圣还有着另外一重含义,那就是它是与道同体的道德表仪和文化权威,集品德才智于一身。对始皇来说,他的德之首是勤于政务,积极进取,史载他每天批阅的奏章,都要达到120千克才会罢休;他的第二德是礼贤下士,尤其是亲政之初,他虽深谙法家“以法治家”,但是同样能运用“无为之术”,做到“选贤与能”,对于人才可以说是相当的能包容,对于自己的情绪,也控制得很好。当然,像尉缭所言,此时的始皇是“居约”故而能“易出人下”,到后来的始皇,表现远没有先前大度,正应验了“得志亦轻食人”的评价。这一点也是后人评价始皇刻薄寡恩、工于权谋、荒淫暴虐的证词,但是回顾始皇之前或者之后的历史,这种情形大致上是帝王群体的常态。此外,始皇在孝悌方面,虽然更大程度上是出于表现“宗子至尊”,并且曾多次将母后驱逐出宫,但从赵姬的自身作为和人之常情,以及最后将其与父亲合葬于芷阳的结局思考,始皇本质上还是维护传统道德的至尊。虽然事实上,无论是在中国封建时代的帝王群体内,还是在“周礼”的框架下,始皇算不上彪炳史册的有德皇帝。

在文化权威方面,表现之一是他的君师观念。他主张以吏为师,弃德治而崇法治,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严以法律规范。应当说始皇的治国思想还是可取的,只是在实际操作中他太迷信法而忽略了人,以至于刻薄寡恩,暴虐不近人情。表现之二是他学识广博。韩非子在韩国不被赏识,他的理论不被认同,但是始皇已经熟读了他的著作,还在未亲政之初,对仲父为他所撰的《吕氏春秋》,也已经是深谙其道。

就是人们习惯说的“焚书坑儒”,也可以说是他文化权威的表现:身为人臣,没有理由自由言论,否则就是亵渎权威,“妖言惑众”,所以又不免有自贤自圣、专横独断之评。

总的说来,始皇几乎所有的行为,都具有两面性,褒贬相参。我们要区分出始皇自然个人、社会政治各自的方面也是不切实际的。在一个封建帝王之家,政治生活与家庭生活事实上密切相连,皇帝对自己的父母、兄弟、妻子一样存在君臣之礼,所以真正能窥见他个性的时候少之又少,只有他的皇皇权威,表现得无处不在。

礼仪之本

“皇帝”之名,既是为正名而来,即使不包含任何的实质性内容,单作为帝王之家的家规、天下一家的礼制讲究,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周礼的制定,最初就是作为礼仪规范。

人类社会的发展,很重要的一点即是人自身、人的自我意识的发展,人自我规范意识的强化,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始皇自认为应当称尊,专门创造出一些独享的词汇,以与凡夫俗子相区别;废除一些前代的陈规旧制,以示与先前的王侯不同级。所以对于“制”、“诏”、“命”、“令、“玺”、“印”的使用范围都明文限定,废除秦以前的谥号制度,按照自己的想法只追尊一代先王,还有服饰的各种规矩等等。总而言之,凡是利于维护统治的,都要列入到大秦的法纪之中,这就是大秦的社会规范,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所谓的礼仪之制。

始皇皇帝制度中的很多内容,有些虽不过一言半字的修改,但是在中国,象形文字言约而义丰,《史记》一字褒贬的“春秋笔法”就充分证明,虽一字但不可小瞧。还有礼仪本身,很大程度上也就是咀嚼细微末节之处的学问。后人对始皇所创的“皇帝”一词,尤其是结合它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王朝沿用史,深剖浅析不已,的确研究出了许多的意味。经后代皇帝沿袭并深度发展,整个封建王朝的皇帝制度,莫不让统治者做皇帝做得意味无穷。

象征至尊至贵至圣的“皇帝”之名,成就了始皇的一世威名,记录了他不可磨灭的历史足迹,但是成也皇帝,败也皇帝:以至尊至贵自居,始皇傲视群黔、横扫六合,又不免好大喜功、骄奢独裁;为永保至尊至贵,始皇勤于政务、严于法纪,又不免残暴多疑、刻薄寡恩;为贪求至尊至贵,始皇积极进取、果断刚决,又不免迷信方术、贻误承嗣。这些,是礼仪之本的“皇帝”以及众多的统治者,或多或少逃脱不了的宿命,即便是作为始皇一家之举,浩瀚的历史文献,也许都不足以阐释得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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