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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爱恨消失前,用手温暖我的脸(2)

薛锦寒长大后,只知道自己没有父亲,但是却有一个对自己比亲生父亲还好的表舅,这算是老天爷在弥补自己吧。

他从小就被李云嫣和陆德仁宠得不像话,什么坏事都干尽了,经常欺负小朋友,不屑于和那些流着鼻涕的小毛孩做朋友,除了秦夜。

后来小学毕业之后,陆德仁把薛锦寒送进了自己所在的学校,他仗着表舅是校长,才变得更加无赖,惹出一大堆的事情,自然有人帮忙收拾,老师也是敢怒不敢言。

那个时候,陆德仁的妻子因为公司的安排已经去了新加坡进修,就是在初三毕业的那年暑假,李云嫣终于下定决心回娘家走一趟,却被父母赶了出来,并得知,薛千在自己走后好几年内,去了很多地方找她,最后心灰意冷,跳楼自杀。

李云嫣的母亲倚在门口,声泪俱下:“薛千是个好人啊,就毁在你手上了!你走,我们家以后跟你再无瓜葛!”

失魂落魄回到北京,李云嫣抱着陆德仁大哭,恍然觉得自己这样子很对不起薛千,她说:“这样偷偷摸摸的感情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你为什么就不能离婚娶我呢?”

半掩着的房门外,是刚刚回参加跆拳道训练班回家的薛锦寒。他大汗淋漓站在那里,听着房间传来的对话,明白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大夏日只觉得浑身冰凉。

房间里的两个人早已纠缠在一起,他站在门外,拳头握紧,松开,握紧…所有的血液涌上头顶,他捡起那个陆德仁平时最喜欢的大花瓶,狠狠摔下!

陆德仁和李云嫣衣衫不整地跑出来,却看见薛锦寒血红的眸子,和毫不掩饰的憎恶。

美丽的花瓶碎了一地,就像是最刺眼的讽刺,薛锦寒看着陆德仁和李云嫣,嘴角起了一丝讥笑:“你们真是情深意重啊,这地下情一搞,就是十几年,居然还没有一次被我撞见。”

那个时候的薛锦寒,表面上总是玩那些幼稚的把戏欺负人,骨子却意外的早熟,看见自己叫了十几年的表舅抱着自己的母亲在床上折腾,听见自己叫了十几年的表舅居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只觉得意外的讽刺。

“给了我姓氏的那个男人呢?”他转身坐在沙发上,一脸冷漠。

陆德仁抱紧李云嫣的胳膊,小心翼翼地说:“自杀了。”

“死了就干净了,省得看见你们这样背叛他,那样,岂不是更痛苦。”他的眼神转向李云嫣,“你是逃出来的对吗?还没有和那个姓薛的离婚吧?那么,你们是不能结婚的不知道吗?就算他离了婚,你也永远不能和他正大光明的在一起。哦不对,姓薛的死了,你现在可以让表舅娶你了。”

他把“表舅”两个字说的分外清晰,摆明了是嘲笑。

陆德仁突然跑过去抓住薛锦寒的肩膀,急切的说:“孩子,爸爸这几年让你受苦了,对不起。”

薛锦寒拂开她的手,站起来说:“如果不是表舅妈不能生育,表舅,你还会对我这么好吗?”说完他抬脚就往门外走,“你们的事,以后跟我无关。陆德仁,你连姓都不敢给我,你觉得你还有什么资格认我这个儿子呢?”

从那之后,他开始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变得桀骜不驯,原本温暖的笑容也像是结了一层霜,那样的他,恐怕是封闭起了对所有人的感情吧。

高一过去之后,陆德仁的妻子从国外进修回来,同时带来的,还有一份离婚协议书,陆德仁想都没有想,就当着李云嫣的面签了字。

校长离婚的事在学校里曾经流传过一段时间,却没有人知道内情,更何况,校长对那些女生们的吸引力完全没有年轻的帅哥吸引力大,所以一段时间之后,慢慢就沉寂了。

“李云嫣说啊,幸亏校长的前妻心地善良,才没有到处宣扬,没有责备他们,可是这样,她心里就越难受。”夏之琳躺在床上,感慨道,“这样的女人真是太少见了,要是秦夜敢这样,我还不把他净身出户啊!”

程莫依躺在之琳旁边,闭着眼睛半天没有说话。

难道,阿锦,这就是心里不为人知的那道坎儿吗?

思绪忽然很乱,一种模糊而又飘浮不定的东西像幽灵一样在她潜意识里游荡。她似乎是从这个并不新鲜却足够引起她注意的故事里发现了一些什么东西,她似乎本能地要捕捉到什么,女人的第六感在这个时候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之琳,手机给我,”她从床上坐起来,口气意外的严肃。

夏之琳把手机递给她,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听了这个故事为什么这么反常,“你这是要打给谁啊?你应该好奇地追问这个故事才对吧?”

程莫依没有顾得上理会她,耐心听着手机未接通时传来的嘟嘟声,电话刚被接起,她连对方是谁都没来得及问就立刻说:“你在哪?”

程天沐一愣,“莫依,你怎么把手机丢在门口啊?这么不小心,幸好我刚刚从健身房回来捡到了。”

“…爸。”

程莫依有些傻了:手机不是还在薛锦寒家里吗?他不是刚被我送去医院吗?这怎么回事?

“你在哪呢?公司的事办妥了吗?”

“啊啊…已经办妥了,我现在在之琳家呢。”那天和父亲说好的,她要真是对公司不感兴趣,可以把公司撤了,但是她后来想想,还是把公司留着,毕竟是父亲的心血,所以她才会在会议结束后把李乐乐叫到办公室里说那些话。

挂了电话,程莫依拉住夏之琳的手说:“你陪我去一趟阿锦的酒吧,好不好?”这是三年后第一次,她在别人面前叫他,阿锦。

“可我那个故事还没有讲完呢。”夏之琳就是一副小孩性子,非得让程莫依听完了,“就剩下一点点了,一点点而已。”

实在拗不过她,程莫依只得坐下来,听她把最后一句话说完。

“那个李云嫣说啊,薛锦寒已经快十年没有回过家了,只是会隔一段时间寄点钱回去,以前他无踪无影的,现在到了住在了北京,他们去找的时候,也被拒之千里。再往后陆德仁就死心了,也不去打扰薛锦寒,但是现在李云嫣得了不治之症,指不定还能活几天,可是薛锦寒还是不愿意看她一眼。”

阿锦,你心里的仇恨就这么顽强吗?

“他是不是求你了?”程莫依问。

夏之琳瞪大眼睛:“哇,你怎么知道?”

程莫依被她打击到,“想都可以想到啊,我就是奇怪,为什么这些事连秦夜也不知道,他和薛锦寒不是好兄弟吗?”

“对啊,薛锦寒什么都给他说,偏偏就除了自己的身世。还说呢,这个秦夜也是一个神经大条的人,什么都不过脑子。”

“你呀,就是爱嘴上占便宜。”程莫依笑着戳了一下之琳的脑袋,“心里还不知道把秦夜怎么宝贝呢。你要是真是不稀罕,我可以废物回收然后卖给其他女人。”

夏之琳不说话,就是从婴儿床上抱起宝宝傻兮兮的笑。

“陆德仁怎么说的?”程莫依还是想要帮他们化解这个恩怨,都说母子父女之间没有解不开的结,也许这几年,薛锦寒同样过得很痛苦吧,如果可以,就当做了一件好事吧。

“陆德仁说啊,薛锦寒一定是恨透了他,所以就算他打电话去求,也起不了作用。他说秦夜是薛锦寒的好朋友,希望能由他去帮忙劝他回去一趟。莫依,老实说吧,李云嫣活不了多久了,陆德仁告诉我的,她现在已经到了肺癌晚期。”

看着夏之琳兴奋的样子,程莫依有些鄙视的说:“别人生病了,你怎么倒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

“哪有嘛,我只不过太惊讶于这个故事了,哎,你说这李云嫣也真够狠得下心伤害一个真心实意对她好的男人啊,这世道也真是不公平。”

“爱情本来就没有道理可讲。”程莫依拉起夏之琳,“这下,你可以陪我去找阿锦了吧,嗯?”

夏之琳抱着宝宝被莫依拖到一楼,嘴里一直嘟嚷着什么,莫依也不理会她,对在厨房里忙活着做晚饭的夏妈妈说:“阿姨,之琳我先借走了,一会秦夜回来了就给他说,七点以前一定完璧归赵啊。”

“怎么?不吃晚饭了吗?我这都给你那份做上了呢。”夏妈妈系着围裙从厨房里跑出来,手上还拿着炒菜用的铲子。

程莫依一笑,大大咧咧:“那您先给我们留着,今个儿晚上我就赖在这里了,那您就给秦夜说,我这一借,可就到了明天早上了。”

“没问题。”夏妈妈哈哈一笑。夏之琳羞得满脸通红,把宝宝放在专门用软沙发围起来的空间里,丢下一句“妈,看好宝宝”,拉着程莫依就跑出去了。

因为车子被秦夜开去公司了,两人只好打了出租车直奔“念”酒吧。夏之琳好奇地问:“你去那里干嘛啊?”

程莫依把头靠在夏之琳的肩膀上,很不雅地揉着裸露在跟鞋外面的脚指头,正准备回答之琳的话,却见她惊呼一声:“你是猪啊,天都慢慢变凉了,你还穿着凉鞋!”

像是小女孩死藏糖果被妈妈发现一样,程莫依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绿,看着脚上的细跟凉鞋,忘记了理会夏之琳。

总不能说,因为这双鞋是父亲晕倒那次,薛锦寒在医院送给她的吧?如果说出来,铁定又要挨夏之琳的一顿臭骂。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坐在床上,借着窗外如水的月光,小心翼翼地打开在医院的时候薛锦寒硬塞在她手上的那个袋子。

有亮光一闪,她睁大眼睛才看清了躺在盒子里的,是一双精美的高跟凉鞋,华丽的钻石,俏皮的样式,既可爱,又不失大气。

她这才想起来,自己的那双鞋,早就断跟了。原来,他又重新回到医院,只是为了给我送一双鞋?原来,是我误会他了吗?

程莫依抱着那双跟鞋,沉沉睡去。

早上起床的时候,看着躺在被窝里的高跟鞋,仍然感觉像是在做一场梦。她害怕它就像是灰姑娘的水晶鞋,一过午夜,便立刻现出原形。

负心男人的东西,不是该狠狠唾骂一番,然后决绝丢掉的吗?可是那双鞋,却鬼使神差被她穿在脚上,不仅没有被打入冷宫,还被小心翼翼的呵护,甚至她每晚睡觉前,都会捧着它看上几眼。

简直就像是着魔了,不可救药。即使天气渐渐转凉,也没关系。

“我…一时着急,穿错了鞋。”没有办法,程莫依只好如此掩饰自己的窘迫。

夏之琳瘪瘪嘴:“所以说你是猪嘛,笨的跟什么似的,一会路过商场,先上去给你买双鞋。”

“不用了,我回家以后换了就行,我们还是快点赶去‘念’吧,我还不知道他在不在呢,不然拿不回手机怎么办,我可不想别人乱翻我手机。”然后她对前面的司机说,“麻烦您开快点,我们有急事。”

“不是吧,为了拿手机就这么急?前几天怎么不记得啊?早知道我就让秦夜给你要去了,现在还得去见他,真是要命,不过说实话,你出事那天,他可是比谁都着急!你是没见他那样子,就差杀人了!”夏之琳一提起当日薛锦寒的样子,就浑身直哆嗦,“这么说的话,他可能对你还是有感情的,会不会是他妈妈的事,让他心里产生了扭曲啊?”

程莫依一巴掌拍向她的脑袋:“想象力怎么还是这么丰富?”

一路嘻嘻哈哈就到了目的地,程莫依毫不犹豫的踏进去,那年轻的侍者果然又走上前了,这一次程莫依抢在他说话前说:“你们经理回来了没有?”

“回来了,程小姐这边请。”

跟随者服务员,她又一次站在了薛锦寒的办公室的门前,“你说我这一次进去,电脑屏幕上会不会还是夏之琳的照片啊?”

夏之琳还没来得及回答,那侍者就抢道:“我们经理和田小姐只限于一般的朋友,而且田小姐已经快一个月没有来过这里了。”

“真的假的?我还想着可以见一见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呢!”夏之琳的声音虽然很低,却强压着一股冰冷的恨意,听得侍者的身体不由一颤,立马撤了。

程莫依抬起手,轻轻地敲了敲门,等待着薛锦寒应声而来。

忽然想起一句话:我站在你的门外敲击幸福,等待它应声而来。只是薛锦寒,我的幸福,还在你那里吗?

夏之琳很没有耐心的一脚喘在门上,并没有锁上的门“哐当”一声,被踢开了。

程莫依跟在她身后走过去,却发现在门打开的那一瞬间,背对着门口的薛锦寒,抬起胳膊迅速在脸上抹了一下才转过身。他的手里还拿着程莫依的粉色手机,看着门口的来人硬生生地吞下了即将出口的脏话--“谁他妈找死…”

他看着程莫依,眼里全是不可置信,灯光的反射下,眼角有一滴泪没来得及被擦去,突兀的出现在程莫依的眼睛里。

她走上前,颤抖着伸出手:“我来要回我的手机。”总是这样,一面对他,就接近于崩溃。

薛锦寒傻傻的站在那里,眼睛直直的看着程莫依,时间仿佛在一瞬间静止,每一个人都大气不敢出,生怕一开口,就没有了站在这里的理由。

直到程莫依的胳膊举得开始累了,薛锦寒才低下头,抬起来的时候,瞬间换了眉眼,眸子里全是戏谑的笑,他抬手,将手机递过去,只说了一句话。

“谢谢你送我去医院。”

夏之琳像个旁观者一样,站在门口一句话也不说,就静静地看着薛锦寒的眼神,似乎是想从里面看出点什么。

在医院听完那个故事后,她的心里不可思议的对薛锦寒全面改观,或者说,慢慢原谅了他以前的所作所为,除了对莫依的伤害。当他告诉秦夜这个故事的时候,秦夜只说了一句:“谁知道这个故事也不管用,除了程莫依。”

所以她才会下定决心告诉程莫依整个故事,为的就是,真的有一天,能化解开他和程莫依之间的结。

十一

程莫依身体一震,接过手机却始终是什么话也没有说,临出门的时候,背对着薛锦寒才说一句:“你妈妈的事,我都知道了。她得了肺癌晚期,没多长时间了,你应该回去看看她。”然后头也不回的离开。

坐上了出租车,却有些厌恶自己,本来心里想的是要和他静静地坐下来说的,接过却是那样的情况,她烦躁的抓抓头发,却听见夏之琳在一边说:“他以前那样伤害你,可我细细观察了一下,怎么反倒觉得他看你的眼神,比程爸爸还要宠爱啊。”她把脸凑过来,努力翻着眼睛,“来,你给看看,我眼睛没毛病吧。”

看见她的白眼动作,程莫依才笑了起来,谁知夏之琳又来一句:“忘了说了,我刚刚特别注意了一下他的电脑,上面是你的照片。”

她的笑容僵在脸上,什么话也没有说,薛锦寒位于二楼的房间里的画面,已经足够她震惊了,这又算什么呢。

“如果他对你是真的感觉,那么你,还愿意和他在一起吗?”夏之琳犹豫着问出口,虽然明知道这种假设最容易伤人,但是,如果这个如果成立呢?

“我不知道,我已经没有勇气来假设我们之间的未来了,”程莫依叹了一口气,“从拿掉孩子的那一刻起,我就丧失了所有的勇气。如果我足够勇敢,现在最少还有他留给我的孩子陪伴着。”

夏之琳不顾前面司机诧异的眼神,紧紧抱着程莫依,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到了这一刻,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的,只有相拥的温暖,触手可及。

高考结束之后,夏之琳和秦夜一起去了海南的一所大学,而程莫依因为不愿意离父亲太原,则选择留在了北京,上了一所外国语大学。所有焦点关注的那个人,薛锦寒,高考的时候每一门都通通交了白卷,在一片热议声中,坐上了去上海的飞机,从此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因为性格淡漠,漂亮的程莫依让男生们望而却步,成为外语系和男生宿舍里最赤手可热的话题。她的一天中,只有躲在宿舍里上网和夏之琳视频通话的,脸上才会带着淡淡的笑,清秀迷人,就连夏之琳都忍不住夸她是越长越美丽了。

大二结束的那年暑假,从人们视线中消失了整整两年的薛锦寒终于给秦夜打了一次电话,还说有机会的话,就过来玩。

那个时候,程莫依心里是雀跃的,不论如何,能见到,就是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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